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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摄影师因「Jumpman」Logo 起诉 Nike

2015-1-26 21:24| 发布者: Mic| 查看: 558| 评论: 0


一个品牌若想取得成功,首先需要一个令人过目不忘的 Logo,比如 Jordan Brand 标志性的的「Jumpman」Logo,便是运动史上最为成功的一个设计案例。众所周知,这个 Logo 源自于 Nike 为 Michael Jordan 拍摄的一张宣传广告,广告中 MJ 在芝加哥的黄昏中「展翅飞翔」,不仅展示了自己惊人的弹跳力,也为第一款签名球鞋 Air Jordan 1 开启了一段辉煌的历史。


鲜为人知的是,这张照片最初的创意来自于一位名叫 Jacobus Rentmeester 的纽约摄影师,当时他以 $15,000 美元的价格将自己所拍摄的照片卖给了 Nike,然后 Nike 根据这张照片拍摄了 MJ 的版本,进而创造出了「Jumpman」Logo,不过最近这位摄影师却因此将 Nike 告上了法庭。


根据《The Oregonian》的报道,Jacobus 认为 Nike 违反了双方当时的协议,他认为双方当时的协议只适用于那张球鞋的宣传广告,至于 Nike 之后将它转变为 Logo 并沿用至今,则属于盗用了他的创意和设计。不过令人疑惑的是,摄影师直到 2014 年 12 月才在 U.S. Copyright Office 注册了这张照片的所有权。


完整案情分析报告不妨查看这里,也请关注我们对于此次案件审理的后续报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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